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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业协会召开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交流座谈会

  2024年2月8日,在证监会统一部署下,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或指引)。为增强市场各方对指引的理解,进一步听取相关意见建议,2月26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组织召开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交流座谈会,来自公募基金、证券公司、资管机构、第三方中介机构等16家机构代表参会,证监会上市司、沪深北证券交易所相关同志出席会议,基金业协会相关负责同志主持会议。
  证监会上市司相关同志介绍了《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制定背景和主要考量,并强调指引是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安排,在积极借鉴国际经验的同时,立足我国国情和资本市场实际,充分考虑上市公司能力、市场机构能力和监管能力,分步、有序、差异化推动上市公司加强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
  与会机构代表一致认为,交易所层面统一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规则,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筑牢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基础;指引在环境、社会、公司治理等维度上构筑起完整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框架,有助于各类机构投资者获取可持续信息,优化投资决策,壮大可持续投资力量;指引参考借鉴国际有益经验,有助于帮助企业走出去,并吸引境外投资者,提高A股市场国际影响力,在国际可持续议题上发出中国声音。
  参会代表结合投资实践对完善指引提出意见建议,包括进一步明确双重重要性标准,加强与定期报告公司治理内容的衔接,配套出台操作指南、加强具体指导等。证监会上市司和交易所同志表示将认真研究相关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指引内容,引导上市公司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投资价值和投资者回报水平,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基金业协会将以指引为契机,持续推进可持续投资相关自律规则建设,在搭建政策沟通桥梁、加强培训与交流、推动行业实践落地等方面深化服务,与各方共同推动形成可持续投资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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