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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康美案”后续!公司向原高管追偿超26亿元

  编者按:康美药业案是投资者服务中心申请发起的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2021年11月12日,广州中院一审判决52037名投资者获赔约24.59亿元,2021年12月31日,案件执行完毕。近日,中国证券报报道公司积极追偿,向原高管追偿超26亿元。 
  “康美案”再迎后续。
  ST康美3月12日晚公告,公司与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追偿权纠纷一案获立案审理,涉案金额26.07亿元。同时,ST康美向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追偿3.41亿元一案也已获受理立案。ST康美表示,上述案件尚处于立案受理阶段,目前公司暂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向原高管追偿超26亿元
  此次纠纷是公司向康美药业原高管追偿。2019年5月,康美药业自曝财务造假并主动申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自此戴帽成为“ST康美”。
  资料显示,2021年11月12日,法院判决康美药业向52037名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约24.59亿元,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破产重整程序中根据《重整计划》,康美药业完成了上述赔偿,并且于2021年12月29日收到《民事裁定书》,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2022年4月27日,康美药业向法院提交立案资料,向其他责任人依法主张其应承担的连带清偿责任。其中,诉请判令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支付公司已经承担的赔付款及利息、诉讼费、律师费等合计26.07亿元,该案于近日获广州中院决定立案审理。
  根据披露,马兴田曾为康美药业董事长、总经理,许冬瑾曾任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邱锡伟曾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此外,公司同时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公司已经承担的赔付款及利息、诉讼费、律师费等合计3.41亿元。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2日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目前,该案件尚待开庭审理。
  公司表示,上述案件尚处于立案受理阶段,目前公司暂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体影响以后续执行及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依据法律相关规定,积极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
  1月20日,ST康美披露2023年业绩预盈公告,公司预计2023年实现净利润9000万元-1.35亿元,同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同时,公司预计2023年营收规模增长16%左右,初步测算带动公司毛利额增加2亿元左右。值得注意的是,这是ST康美自2020年托管团队入主以来,首次出现盈利。
  业绩预盈公告披露后,1月22日公司股票开盘“一字”涨停。3月12日,公司股价最高触及2元,收报1.96元,涨幅3.16%。公司近期股价已较2月6日最低点涨超19%。
  3月12日,公司披露向高管团队追偿同日,公司也公告称旗下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公告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简称“普宁中药城”)的债权人佛山市翔盈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以普宁中药城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广东省揭阳市中级法院申请其破产清算。
  公司表示,普宁中药城拟向揭阳中院提交《破产申请异议书》并附相关证据资料,被申请人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形,且普宁中药城存在继续经营的基础、破产清算不符合申请人在内的债权人利益。
  同时,公司表示,若普宁中药城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对公司中药城业务收入影响较小,公司中药城资产规模相应缩小。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揭阳中院关于普宁中药城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裁定,普宁中药城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作者:何昱璞 来源:中国证券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51MprfVZPHi4JtxW0De3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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