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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中国特色持股行权实践 不断开创新时代投资者保护工作新局面——投资者服务中心启动2023年度500场股东大会专项行权

320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投资者服务中心)正式启动上市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专项行权。这是继集中参加500A股上市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专项行权活动后,又一次集中现场参会行权。本次专项行权,是投资者服务中心全面落实证监会2024年系统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持续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的具体行动。 

2023年,投资者服务中心首次集中参加了全国500家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取得良好效果。在总结去年参会经验的基础上,投资者服务中心会同沪深北交易所和各证监局精心遴选参会公司,提前准备关注事项,确保本次专项行权高质量开展。一是在参会公司中适度增加战略新兴行业公司的比重,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科技创新行业的公司特性。二是在关注股东大会参会便利性、召开规范性、投资者参会情况等基础上,进一步聚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等重点事项。三是将对去年参会中发现的会议规范性问题较突出的公司开展回访,促进提升股东大会召开的规范性。本次股东大会专项行权完成后,累计参会公司家数将达1000家,数量约占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20%,涉及全部31个申万一级行业,覆盖沪深北3个证券交易所及36个辖区。 

通过大规模集中专项行权的方式,全面了解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运作情况,积极探索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投资者服务中心的做法不仅得到股东大会现场参会股东的高度赞赏和肯定,也得到中小投资者保护领域专家学者的肯定。现场参会股东表示,投资者服务中心现场参加股东大会,有效地促进了上市公司规范治理。一方面,参会公司因投资者服务中心的参会对股东大会的重视程度明显提升,严格按照相关规则规范会议各环节程序,认真对待参会股东,积极与参会股东交流。另一方面,也增强了中小股东参会行权的信心,凝聚了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力量。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刚律师表示,投资者服务中心参与股东大会专项行权,从方式上看,是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的重大创新,既有利于唤醒股东意识,激活“沉默的大多数”,还可通过此活动示范和引导中小投资者积极维护权益,同步督促上市公司提升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从效果上看,此举取得了重大成效,成功引起上市公司对中小股东的重视,也成功引导中小投资者更深入了解其可行使的权利并敢于积极行权。持续支持和大力推广投资者服务中心持股行权工作,是我国证券市场迈向法治化、成熟化进程的重要标志。 

同济大学法学院刘春彦教授表示,投资者服务中心500场年度股东大会行权意义巨大。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整改公司治理领域中的突出问题,赢得了公众投资者的信任,提高了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服务了实体经济。投资者服务中心克服股东大会时间相对集中、工作人员总体较少不利情形,行权的质量非常高,行权手段越来越丰富,行权效果越来越明显。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孟文翔律师指出,股东大会是中小股东参与和监督上市公司治理的重要途径,投资者服务中心通过实地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方式参与了对上市公司的监督,履行了作为投资者保护机构的职责,还发现了上市公司存在的董监高履职勤勉尽责等问题,为后续上市公司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和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一步,投资者服务中心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证监会工作安排,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持续引领投资者“全面知权、积极行权、依法维权”,助力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增强投资者实实在在获得感,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和金融强国作出新的“投服”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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