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关于修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的公告

为落实《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0号)的要求,有效控制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细则》)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 

请各主办券商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管理细则》,从内部制度、技术准备、人员配备等方面做好准备,加强业务人员培训,确保相关业务人员熟悉规则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要求。同时,制作相关宣传材料,通过营业部现场、微博微信公众号、公司官网等渠道进行宣传,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 

特此公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17627

附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docx

沪ICP备15011044号-3沪公网安备31011502013376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