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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前一步:中国资本市场差异化表决权制度完善的若干意见

摘  要:随着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我国资本市场迎来了首家差异化表决权架构的上市公司,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揭开了新的历史篇章。而日前深圳证券交易所亦正式发布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相关业务规则及配套安排,其也引入了差异化表决权架构制度,相关制度建设向纵深发展。本文认为,差异化表决权架构相对同股同权架构的传统公司,系股东从形式平等到实质平等的体现,也为相关市场参与者提供了同股同权架构之外的其他可能性,更增加了公司股权基本制度和资本市场的包容性。如果说相对无限责任,有限责任特权的树立是公司法历史上在承认和限制其缺陷基础上第一次伟大的妥协,那么也可以说差异化表决权的引入是公司法历史上第二次伟大的妥协,当然同样也是在承认和限制其缺陷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合理的差异化表决权制度安排应遵循的尊重保障和管控监督并行的两个基本原则,并对中国资本市场差异化表决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若干建议。

关键词:科创板 创业板 同股同权 差异化表决权 制度设计

附件: 向前一步:中国资本市场差异化表决权制度完善的若干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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