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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实施《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文本(必备条款)》的通知

时间: 2025-09-26   来源: 中国期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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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期货公司: 

为落实《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要求,规范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签约履约行为,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称协会)经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文本(必备条款)》(以下简称《必备条款》)。《必备条款》经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并自2025年10月9日起施行。 

期货公司接受客户程序化交易委托前,应当与客户签订委托协议,《必备条款》施行前已经从事程序化交易相关活动的,应当自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必须涵盖《必备条款》所有内容,期货公司可以结合自身风控要求等具体情况对《必备条款》进行适当增加。 





中国期货业协会

2025年9月5日

附件: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文本(必备条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