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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监管与服务同行,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

/杨祖伟(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作为资本市场的核心组成部分,据公开数据统计,截至2018年上半年,我国已有超过1.4亿投资者,其中95%以上为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的积极参与是保证证券市场持久活力的重要来源,但其普遍缺乏投资知识和相关技能、缺乏理性投资和风险意识,其对于未来市场的信心和预期,很大程度上来自于现实中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状况。因此,保护和尊重投资者,事关数亿人的切身利益与资本市场发展,是近年来监管机构及上市公司工作的重中之重。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资本市场不断完善,对于投资者保护工作也从无到有,逐步完善,贯穿资本市场各环节、各产品、各业务等制度中,为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打下良好基础,并在实际中不断落地与加强。而作为资本市场的另一环,上市公司在加强企业经营的同时,也不断完善企业治理,规范企业运作,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等基本权利落到实处。 

一、与时俱进,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投资知情权    

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之初,存在大量信息披露的不规范,导致信息不对称、发布虚假不实信息、信息披露范围过小、内幕交易的现象发生。随着改革开放与资本市场的深入推进,为化解和防范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对中小投资者的损害,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在《公司法》《证券法》《民法》等法律法规基础上,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进一步围绕投资者实际需求,出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等各类细化制度,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贯穿在发行上市、市场交易、机构监管、稽查执法等资本市场各项监管工作中,营造更加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市场环境。同时,针对互联网、LED、电子商务、光伏等新兴产业及时出台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帮助投资者理解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同时,积极强化大股东和董监高的责任, 20175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原有的减持制度,确保了大股东、董监高等严格遵守制度规范,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上市公司作为信息披露主体,也从最初的完成定期报告与重大事项披露任务,更多选择了通过临时公告主动性披露公司各项业务进展,采用网络业绩说明会,并通过官网、微信、微博等平台等发布日常经营、行业的动态等信息,积极主动将公司的经营细节,将企业文化进行披露和展示。 

二、打造保护与沟通多平台,保障投资者参与权 

近年来,随着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开展与宣传,投资者对于维护自身权益意识及风险意识逐步加强,参与企业交流沟通的愿望逐步强烈。为促进投资者与上市公司的交流沟通,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参与权,2015年起,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全面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为投资者提供投票便利与发声渠道。随着中小股东股东意识增强,越来越多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表达自己的意见与诉求,并得到了越来越多企业的重视。2016年,格力电器拟收购银隆,受到众多中小投资者质疑,最终相关15项提案在股东大会被中小投资者否决,迫使格力电器就相关草案做出修订。还有诸多公司如中视传媒、*ST济柴、一汽夏利等公司,也出现了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上市公司也进一步开始重视投资者沟通交流工作,积极做好媒体和投资者的传递工作,保持投资者热线畅通,积极回复投资者互动平台的相关问题,并且通过现场调研接待、微信平台等方式与广大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和联系。同时,监管机构也加强了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检查工作,浙江证监局每季度、分批次随机拨打上市公司投资者热线电话,确保每家公司每年都至少能被抽查1次。同时,采取登录公司网站核查、匿名形式参与上市公司和投资者互动交流等工作方式,对公司与投资者交流是否规范及时等进行核查。   

三、加强监管,严惩违法违规,促进上市公司治理 

近年来,各级监管机构不断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据公开数据,2017年,证监系统全年做出行政处罚决定224件,罚没款金额74.79亿元,同比增长74.74%,处罚数量与力度再创历史新高。浙江证监局每年采用随机抽查机制对浙江上市公司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例如,2018年上半年,浙江证监局组织浙江辖区公司债发行人开展全面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同时选取部分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以切实保障债券市场健康发展,防范债务危机。 

从严的监管与处罚力度,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为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也为上市公司时刻敲响警钟。目前,绝大部分上市公司也已建立了完整的现代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权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相辅相成,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强化股东回报,落实投资者收益权 

现金分红是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的主要方式之一,也是培育投资者长期理性投资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关于利润分配尤其现金分红制度的条款陆续得到完善,鼓励引导上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不断增强上市公司回报股东的意识。 

据公开数据统计,近五年来,深市现金分红的公司的数占比始终在70%以上,平均现金分红率维持在30%以上,已基本形成积极分红的良好氛围,充分维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投资者教育,提升理性投资 

由于我国整体资本市场发展历程较短,许多投资者投资理念不成熟,缺乏专业技能和知识,维权意识与风险意识较为单薄。近年来,为帮助投资者理解证券基础知识,提升风险意识,增强投资分析的能力,30余家国家级投资者教育基地目前已搭建,同时,结合新媒体,各种投教漫画、互动游戏、微电影等投资者看得懂、记得住的创新型投教产品也不断涌现。同时,随着新入市投资者呈年轻化趋势,知识水平提高,投资者整体权利意识与投资水平逐渐增强。 

上市公司也积极配合开展投资者普及工作,配合行业协会等组织专家开展行业交流与上市公司定向交流,与投资者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加深投资者对于行业的理解和对公司的认识,倡导投资者增强风险意识,了解企业业务与发展,理性投资,价值投资。 

六、关于投资者保护工作的建议 

首先,在中小投资者参与证券市场方面,目前中小投资者数量庞大,占比极高,但其整体的权利意识与风险防范意识仍相对薄弱。出于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以及促进资本市场有序发展的角度,建议进一步完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适当设置投资门槛,确保特定投资者市场参与其实际情况及风险承受能力等相匹配。 

其次,保障股东知情权制度方面,并未完善豁免条款,存在股东为了与公司进行同业竞争或谋取不当利益,利用该权利获取公司商业情报的可能。为防止该项权利存在被滥用的可能,在权利行使上应加以适当的限制。 

第三,在监管方面,目前监管机构承担了绝大部分监管的职能,可以适度放宽监管,避免过度监管,对企业经营效率造成影响;投资者教育不仅仅针对市场的个人或机构投资者,作为资本市场的主体,上市公司在相关利益人在前端合法经营、强化培训方面也应进一步加强和提升,在提高违法成本的基础上,适度放宽监管,进一步发挥上市公司自我监管、自我约束的主观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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