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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成己惠人共成长——扬帆新材投资者保护实践与感悟》

/叶立群(浙江扬帆信贷聊股份有限公司) 

扬帆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扬帆新材”)主要从事光引发剂、巯基化合物及衍生物等精细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业为光固化材料应用者和医药及农药生产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公司于201741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扬帆新材上市的时间并不长,至今只18个月,但正是这短短18个月时间,浓缩了一家新上市企业投资者保护工作的务实实践和长足进步,让公司所有投资者共同感受到了一家成长中企业的诚意、担当和成长。 

一、雄关漫道勇担当 

扬帆新材作为一家精细化工企业,其制造业基因深深融在企业血液中——朴实无华、实事求是、踏实稳健乃至谨小慎微,这样的基因使得广大投资者在企业上市之初可能并未能很好地看清企业全貌。从投资者的角度看,这家企业到底从事的是什么行业、市场前景如何、具备怎样的上下游产业链条,并不能建立一个清晰宏观的理解。而从企业的角度看,我们通过招股书,通过“互动易”问答,通过接听每一通投资者来电,尽量作专业的解释,却不知道投资者的顾虑在哪里。这种“鸡同鸭讲”的情形一度困扰着投资者和企业双方。 

扬帆新材的决策机构和证券部很快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迅速采取措施对投资者保护工作进行了深入部署。 

第一,公司内部加强磨合。要求公司证券部投资者工作人员学会更多地用范例、类比等方式,让投资者更快更好地理解公司的基础情况。通过专业研发人员和投资者保护工作人员的不断沟通,探索出一套更适合投资者理解的交流方法,努力将深奥繁琐的化学术语转换为贴合生活的简单语言。 

第二,增加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当面沟通的机会。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扬帆新材连续组织多次投资者调研活动,通过主动与投资机构和投资者对话,更好地消弭沟通障碍和投资者疑虑;与此同时,借助投资机构的研报,以另一种叙述立场和方式,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三,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内容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丰富性。使投资者得以更及时、更准确、更全面地获取公司信息,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让全体投资者能够公平、平等地获取与公司经营相关的重大信息,保障其决策的科学性和及时性。 

二、坚守底线不逾矩 

投资者保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作,它需要充分的制度保障和刚性的规则约束,也需要足够的人文体谅和柔性的细节关怀。如大树一般,只有根系深扎、树干刚强,方能顶天立地、咬定青山;只有枝繁叶茂,顺风飞舞,方能化解风势,与人阴凉。 

扬帆新材自上市以来,公司证券部在管理层的理念指引下,不断增强自身的制度建设,将投资者保护工作不断清单化、流程化,通过规范化运作,标准化建设,构建起一整套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这一体系得到了良好的维护和运作,并在运作过程中不断查漏补缺、自我完善。在具体的投资者保护工作中,如何保证披露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非常具有挑战性。公司在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机构投资者与中小投资者联合调研的过程中,公司证券部坚持将讨论的主要问题写进投资者活动记录表,及时地反映在联合调研中所探讨的问题;公司全力保障投资者热线通畅,尽力保证投资者来电有人接听,有人解答,问有回音,查有反馈;对于尚未对外披露的信息,坚守底线,不事前透露,也不刻意引导,不提供未核实信息,避免影响投资者决策。在接听投资者热线的过程中,许多投资者试图套取更多的未披露信息,各类软磨硬泡行为都发生过,在此情况下,公司工作人员始终坚守底线,坚决保障全体投资者平等获得公司经营信息的权利。此外,公司工作人员严格自律,妥善处理股东关系,不接受股东礼品以及吃请,坚守职业道德,更好地保护全体投资者权益。 

三、至诚至信暖人心 

耐心、细致、周全,一直是扬帆新材证券部不断自警自省的投资者沟通准则。 

自上市以来,公司在投资者调研接待、接听投资者热线的过程中,遇到过各种分状况。一些投资者因对公司战略意图不理解,对行业情况不熟悉,以及对二级市场股价波动的心理准备不充分等,在沟通中欠理性、不礼貌,较为容易引发冲突。在此类情况下,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保持耐心,解释细致,回复周全,不卑不亢,在安抚投资者情绪的同时,深入浅出地帮投资者分析原因,以最大的诚意给予投资者力所能及的关怀。对于投资者给出的建议,工作人员能够第一时间上报公司管理团队,并在获得回复后及时反馈相关投资者,将自身作为管理团队和投资者沟通的桥梁,尽可能使双方相互理解,进而能够勠力同心,同舟共济。 

四、扎实奋进续新篇 

我国改革开放已经进入第40个年头,我国的资本市场也已建立了28年。二十八年来,我们的投资者保护工作从无到有,一步步努力,历经无数挑战取得了今天的成就。 

当前,证监会已将“一切为了中小投资者”作为监管工作的基本理念。2011年底,证监会成立了投资者保护局,统筹推动全市场的投资者保护工作;2014年,证监会成立了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作为专门为中小投资者服务的公益性机构,该中心与之前负责处置证券公司风险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共同构成投保工作的“一体两翼”。经过几年的实践,初步形成了投保局牵头抓总、投保基金和投服中心等专门投保机构具体落实,交易所、行业协会、派出机构等系统各单位共同参与,市场经营主体履行主体责任的投资者保护组织体系。从宏观层面来说,我们的投资者保护工作已经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但是,随着时代的演进、社会的发展,新的问题仍将源源不断地涌现,国内外金融市场形势复杂多变,我国的投资者群体特征也发生着显著变化,这就要求我们企业在具体的投资者保护工作实践中,跟紧国家的政策方向,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挑战,新规则,及时地进行自我调整和更新,不管未来发生任何情况,都要以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为己任,在“成己惠人”的企业价值观的指导下,扎实奋进,续写企业发展新的篇章! 

参考文献: 

[1]阎庆民.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投资者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阎庆民副主席在首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上的讲话. https://www.investor.gov.cn/learning_center/investors_classroom/hot_topic/online/essay_competition_1260/201809/t20180928_323763.shtml 

[2]朱宝琛.完善维权法律机制 保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N].证券日报. 2018-08-14(A01) 

[3].我国投资者适当性义务法制化研究[J].政治与法律.20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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