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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浅谈投资者保护》

/陈昭莹(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华义乌稠州北路证券营业部) 

改革开放40周年,我国资本市场迅速发展,投资者的队伍也在日益壮大,证券投资者作为证券市场的重要主体之一,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由于资本市场信息不对称、制度不健全等因素,使得我国证券投资者在市场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如何保护投资者就变得尤为重要。可以说,一部资本市场发展史,就是一部不断加强和完善投资者保护的历史。 

投资者保护是指证券市场参与者包括投资者自己,在一定法律框架下实施的确保投资者的权力得到充分行使、资产得到充分保值与升值、利益得到充分保障的法律行为。如何保障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保护投资者利益是投资者保护的核心内容。 

众所周知,相比于西方国家发达成熟的资本市场体系,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较晚、整体的制度框架也有待完善。美国早在1898年的《破产法》中就明确了证券公司破产该如何弥补投资者的损失。我国的投资者保护大致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法律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在近一二十年才逐步形成。我国的《宪法》《公司法》《证券法》经过历年革新,都对投资者保护有所规定和完善。2013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从中小投资者着手,对投资者的投诉处理、纠纷调解、先行赔付、行政和解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了资本市场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20161212日,证监会颁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预示着我国投资者保护法律体系得以初步形成。 

在真实的投资环境下,有着许多投资者保护不到位的悲剧故事。 

不可否认,现阶段由于我国历史背景、体制制度、资本市场处于发展初期等因素,我国证券市场长期对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保护不足,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证券市场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究其原因,首先是信息不对称、不真实,投资者的知情权没有得到有效保护。投资者的信息来源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报表,然而国内报表弄虚作假的现象并不少见。大部分投资者能获得的信息存在同质性,信息的滞后性也使投资者不可能第一时间获取有效信息,信息获取上存在严重的不公平导致扭曲。其次是市场制度不完善。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制度体系本身不够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和利益保障的实现在执行上也存在诸多问题,监管不到位。再次是证券市场的服务中介机构不成熟,与国外的证券行业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功能缺陷。 

投资者保护之于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性是不可忽视的,加强投资者保护任重而道远。针对现阶段存在的问题,个人认为应该从证券市场的三大主体入手。首先,政府及监管者需进一步加强行动,尽快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健全法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协调好市场各方利益关系。要建立合理的监管体系,行政监管、法治监管、市场监管的比重要把握好,做到有效过渡。需要加强对证券公司等服务机构的监管,提高市场准入条件,有效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建立专门的投资者权益保护组织。其次,资本市场服务中介机构也需行动起来。证券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日常的工作中需要严格遵循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主动向客户揭示风险,规范和完善业务流程,在学习和提升业务水平的同时持续推进对投资者的引导和教育工作。最后,作为市场重要主体的投资者们需要主动学习,投资前提前了解风险,加强自我判断和自我保护的意识。投资者应学会行使权利,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参与公司治理,也要学会维权,当权益受到侵犯时应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在资本市场日益繁荣的今天,投资者保护已然成为不可忽视的一部分。投资者保护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也是在市场化、法制化框架下一个不得不谈的话题。时代在进步,市场在发展,投资者保护在保持初衷的同时也定会日久弥新。 

  

参考文献: 

[1].投资者保护、证券市场与经济增长[J]. 杨贵宾,王晓芳.系统工程理论方法应用. 2004(06)  

[2].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研究[J]. 冯玉军,杨晓东.现代商业. 2008(04)  

[3].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受侵害原因及保护对策分析[J].张晓丹.投资与创业. 2012(11)  

[4].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存在的制度问题及对策研究[J].王玮.金融纵横. 20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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