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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投服中心公开选聘投资者保护公益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公告

时间: 2026-09-11   来源: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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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证投服中心)是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的证券金融类公益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国九条”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履行《证券法》赋予投资者保护机构的职责,更好发挥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中的积极作用,提升证券维权诉讼等工作质效,现向社会公开选聘参与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公益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以下简称公益律所、公益律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益律所选聘

根据业务实际,选聘不超过12家公益律所。

(一)主要职责

1.推荐符合条件的证券诉讼律师加入中证投服中心公益律师队伍,支持公益律师参与各项证券诉讼维权案件;

2.选派律师到中证投服中心现场办公,参与案件分析、法律咨询等投资者保护工作;

3.为中证投服中心持股行权、纠纷调解、投服投教、损失测算等提供专业支持;

4.协同开展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重大、疑难、前沿问题的深入研究,推动投资者保护工作创新发展;

5.参与专业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

6.双方商定的其他投资者保护事项。

(二)基本要求

1.热心投资者保护公益事业,认同中证投服中心的工作理念,能够保障在合作期内按照约定履行相应职责;

2.在公司法、证券法等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在证券民事诉讼领域具有丰富经验;

3.成立时间5年以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近3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4.为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全国范围内设置多家分支机构,除北京、上海、广东外,在西南或西北地区的分支机构亦有符合中证投服中心公益律师条件的专职律师;

5.在业内具有良好声誉,在证券民事诉讼领域国内外知名评级机构中排名靠前的优先考虑。

(三)聘用期限

中证投服中心将与入选的公益律所签订合作协议,期限3年。

(四)申报要求

以律所名义申报,申报材料须由律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具体包括:

1.《中证投服中心公益律师事务所申报表》;

2.从相关分支机构中分散择优推荐共5-10名符合条件的公益律师候选人,分别填报《中证投服中心公益律师申报表》;

3.律所注册资料(复印件)、人员规模、分支机构、主要业务领域等基本情况;

4.律所主要业绩,重点是证券民事诉讼领域的执业业绩、研究成果等;

5.根据本公告关于基本条件、工作职责的要求,提出相应的工作措施;

6.律所近3年(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曾获荣誉称号、受到惩戒的证明材料;

7.律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公益律师选聘

除上述申报公益律所推荐的公益律师候选人外,中证投服中心同时接受热心公益和投资者保护事业、证券民事诉讼经验丰富的专职律师以个人名义申报公益律师。中证投服中心将择优选聘50名左右纳入公益律师队伍。

(一)主要职责

1.公益性代理中证投服中心启动的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普通代表人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支持诉讼等诉讼维权案件;

2.协助中证投服中心分析研究各类证券诉讼线索;

3.就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中的重点疑难法律问题、复杂案件及其他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意见;

4.参与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中的热点、难点及实践问题研究;

5.参与投资者保护教育宣传、培训、交流等活动。

(二)基本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热心公益事业,有奉献精神,社会声誉良好,认同中证投服中心公益维权理念;

2.法律业务能力强,具有5年以上证券民事诉讼案件法律服务经验,且近5年代理相关案件5件以上,对证券民事侵权诉讼有深入研究;

3.具备积极履行职责的意愿和身体条件,责任感强,履职时间和精力有保障;

4.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5.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三)聘用期限

中证投服中心将为入选的公益律师颁发聘书,聘期3年。

(四)申报要求

申报律师应如实准确提供以下材料:

1.《中证投服中心公益律师申报表》;

2.本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执业资格等资料复印件;

3.近5年承办证券民事诉讼案件相关证明材料;

4.体现本人工作成绩、专业能力或荣誉的其他材料。

申报律所推荐律师之外的该所其他专职律师,可以自行申报公益律师;申报律所未入选公益律所的,其推荐律师直接纳入公益律师候选名单。

三、选聘程序

1.材料申报。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10月10日。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律所、律师请按上述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后装订成册、扫描形成电子版,于截止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293161636@qq.com,并将纸质版(一式两份)邮寄至中证投服中心(邮寄地址:上海市杨高南路288号14楼,邮编200135,截止日期以邮戳寄出时间为准)。

申报公益律所的请在信封上注明“中证投服中心公益律所申报”,申报公益律师的请注明“中证投服中心公益律师申报”,并标注律所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综合评审。中证投服中心将根据律所基本情况、专业经验、推荐公益律师候选人情况、专业研究成果等情况选聘公益律所,综合公益律师候选人基本情况、执业履历、专业特长、案件办理数量质量及职业操守等择优选聘公益律师,并根据评选结果联系入选的律所及律师,未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报名及咨询电话:021-51916291,朱老师。


附件:1.中证投服中心公益律所申报表

       2.中证投服中心公益律师申报表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

2026年9月11日